惠州市兴永达塑胶五金电业制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500元
栏目: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3-11-13
 博鱼电竞手机app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惠州市兴永达塑胶五金电业制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惠阳执C罚字〔2023〕18号。  当事人在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新丰塘口地段投资经营有一处五金加工厂,厂内建设有2幢建筑物,分别是1幢厂房以及1幢宿舍,其中宿舍楼第2层楼层使用有150平方米作为了员

  博鱼电竞手机app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惠州市兴永达塑胶五金电业制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惠阳执C罚字〔2023〕18号。

  当事人在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新丰塘口地段投资经营有一处五金加工厂,厂内建设有2幢建筑物,分别是1幢厂房以及1幢宿舍,其中宿舍楼第2层楼层使用有150平方米作为了员工食堂进行使用;厨房内部设置有2台家用燃气灶具(双灶)以及1台大锅灶,家用燃气灶具(双灶)的燃烧器额定热负荷功率分别为左侧4.2KW,右侧5.0KW,2台家用燃气灶具(双灶)热负荷功率相等;大锅灶燃烧器的热负荷功率为15KW;3台炉灶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总量为33.4KW;当事人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